10月20日,国家湿地公园评估验收专家组一行到漯河市评估验收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考察或出席评估验收会议。
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1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建设,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规划范围包括舞阳县境内沙河主河道和泥河洼滞洪区的导流河及周边区域,划分为生态保育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四个功能分区,总面积651.33公顷,其中湿地面积449.09公顷,湿地率69.07%。
近年来,漯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城乡绿化工作,以打造中原地区富有魅力的生态宜居名城为目标,充分发挥滨河特色优势,大力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等一系列城乡绿化工程,城乡绿化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城在水中、城在绿中、环境秀美的独特城市风貌。在做好城乡绿化建设的同时,该市坚持把湿地保护作为提高环境质量、扩大绿化总量、提升城乡内涵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在城乡规划中提出了沙河及周边地区的湿地保护计划,将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列入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专家组一行介绍了评估验收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观看了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专题汇报片,对湿地公园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质询和评价,对该市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漯河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湿地公园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湿地保护有力,湿地保护面积持续扩大;宣传教育比较到位,档案管理比较完整、规范,总体建设良好。他希望漯河在湿地公园建设中更加突出自身特色,强化监管和保护,加强宣教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评估验收工作,提供详细材料,争取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