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组织专家对我省2005年(含2005年)以前发布的46项现行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逐项审查,提出了继续有效8项、予以修订6项、废止32项的审查意见。
这次复审工作是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的,省厅专门印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3]35号),在征求各主编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召开了三次复审会进行审查。有关专家从标准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是否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是否有利于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是否在实施中存在缺陷;是否与其他同级或上级标准协调或矛盾;是否需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补充、删减;是否需要与其他合并7个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