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检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7-08-24 18:01 来源:

根据群众举报,我厅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于近期对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级)、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丙级)两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具体检查结果附后。

公示期内,被检查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上报到我厅城乡规划处进行陈述,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内,对于被检查单位如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申述材料受理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咨询电话: 0371-68080851

邮政编码:450046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检查结果

申报单位

资质等级

检查结果

处理结果

备注

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不符合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限期整改

1. 注册规划师张春英注册证书已过期,不满足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的要求;

2. 不满足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的要求;

3. 缺少张春英(河南大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郭文芹(鹤壁市工程设计事务所)、韩黎芳(河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

不符合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限期整改

1.两名注册规划师(杨春霄、刘洪泽)注册证书均已过期,不满足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的要求;

2. 缺少张湃(滑县规划局)、陈丹丹(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 缺少单位注册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4. 不满足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的要求;

5. 不满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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