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我厅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于近期对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级)、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丙级)两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具体检查结果附后。
公示期内,被检查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上报到我厅城乡规划处进行陈述,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内,对于被检查单位如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申述材料受理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咨询电话: 0371-68080851
邮政编码:450046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检查结果
申报单位 | 资质等级 | 检查结果 | 处理结果 | 备注 |
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乙级 | 不符合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 限期整改 | 1. 注册规划师张春英注册证书已过期,不满足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的要求; 2. 不满足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的要求; 3. 缺少张春英(河南大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郭文芹(鹤壁市工程设计事务所)、韩黎芳(河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
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丙级 | 不符合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 限期整改 | 1.两名注册规划师(杨春霄、刘洪泽)注册证书均已过期,不满足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的要求; 2. 缺少张湃(滑县规划局)、陈丹丹(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 缺少单位注册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4. 不满足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的要求; 5. 不满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