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汝州市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快速攀升的现象,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该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7月26日,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整顿动员会,全面部署了此项工作。
一、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取得预售许可后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要在售楼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采取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
四、该局将对商品房项目实行跟踪管理。把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未出售的商品房情况、定价情况、新项目准备入市情况等纳入《商品房预销售项目情况汇总表》。
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将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房地产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证照资质审核时予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