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建筑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对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等进行检查。着重对2017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进行检查。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办公楼、医院等。
该局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全体人员、各在建工地监督员、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鹿邑建筑市场的安全生产秩序,为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上了一把“安心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