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6月份全省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有关工作的情况通报

时间:2017-07-10 16:00 来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6月份全省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

管理有关工作的情况通报

豫建设标〔2017〕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353号)和我厅要求,现将各市、县近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报情况

(一)明确专人负责情况

目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港区上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有18家城市(县市区):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商丘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郑州航空港区、巩义市、兰考县、邓州市。

未上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有11家:新乡市、安阳市、许昌市、鹤壁市、长垣县、汝州市、滑县、固始县、永城市、鹿邑县、新蔡县。

(二)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上报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情况的有9家: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漯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郑州航空港区、巩义市。

2.上报电子版(传真)的有11家:开封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许昌市、鹤壁市、南阳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兰考县、邓州市。

二、没有上报材料的城市名单

截止到目前没有上报的有9家:新乡市、安阳市、长垣县、汝州市、滑县、固始县、永城市、鹿邑县、新蔡县。

三、有关事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港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定期报送建筑设计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做好落实国办发〔2017〕19号、建市〔2017〕137号文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报送,严格按照附件内容认真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内容翔实,以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以及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做好定期报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我厅每月将继续通报上报情况。

附件:全省6月份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

2017年7月10日   


全省6月份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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