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
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豫建〔2017〕12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按照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种(项目)的通知》(豫劳竞办〔2017〕1号)和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职技组〔2017〕1号)要求,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效提高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城镇污水处理工、排水管道工。
二、组织机构
省级竞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主办,河南省市政行业工会联委会、河南省建设文化协会承办,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污水处理分会协办。各地选拔赛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负责组织。
成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
刘江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远 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汪国义 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汪国义(兼)
成 员:孙聪会、李二英、刘乐、曹华凌、刘辛
三、参赛选手条件、名额及组队
城镇污水处理工:工种定义是从事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化验处理结果,记录日常处理情况等工作的人员。以个人形式参赛,单独完成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
排水管道工:工种定义是城镇污水、雨水、再生水输排,管道检查,管道疏通、维护维修等工作的人员。以同一单位车间以下固有班组形式参赛,3人组成一个班组,组员单独完成基础知识考试,班组共同完成实际操作考试。
与排水(市政)行业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污水处理工、排水管道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根据相关规定,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参赛选手及参赛班组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组队,按工种组建2个代表队(城镇污水处理工、排水管道工代表队),省级竞赛决赛所在城市可每工种组建2个代表队。每工种代表队限报3名选手参加省级决赛。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决赛的选手必须经各地预赛选拔。预赛阶段比赛的竞赛方式及优胜人员奖励措施由举办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工省级决赛前3名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比赛。排水管道工团体总分第1名的班组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比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由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若总分相同以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为先;若仍相同,实际操作考试用时短者为先。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工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排水管道工基础知识成绩占40%,实际操作成绩占60%。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由省厅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
五、时间和地点
省级决赛在郑州市举行,时间为2017年8月。各地预赛应于8月上旬前结束。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污水处理工竞赛地点: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排水管道工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方式
依据《2017年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2017年河南省排水管道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进行。
七、表彰奖励
(一)获得各工种竞赛第1名的选手,按照规定程序,由省总工会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各工种竞赛第2名的选手,按照规定程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授予“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称号。
(二)获得各工种竞赛前3名的选手,按照规定程序,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有关条件的直接晋升技师。
(三)获得各工种竞赛第4至15名的选手,按照规定程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授予“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有关条件的直接晋升高级工。
(四)对参加决赛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分别为:前三名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4—15名为1000元;其他选手为800元。费用由参赛单位从劳动竞赛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对决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一、二、三名团体奖牌。
(六)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竞赛工作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竞赛工作的领导,在组织上、人员上、资金上做好保障,切实做好决赛选手的推荐工作。
(二)统筹安排竞赛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开展预赛选拔活动并及时将组织情况上报竞赛办公室,确保决赛顺利举行。
(三)做好竞赛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围绕大赛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重视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竞赛活动中脱颖而出的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技能人才;宣传技能人才攻坚克难、立足岗位做贡献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的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联系方式
李二英 0371-68080873
微信群号:lierying0509
邮 箱:hnsjstjsgh@163.com 网址:www.hnjs.gov.cn
附件:1. 2017年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 2017年河南省排水管道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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