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实行“三员” 现场管理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管理工作,全县纳入监管的在建工程以项目为网格单位,在网格内派驻1名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1名扬尘防治网格员,1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二是严格按标准要求配足配强“三员”。凡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长度100米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均纳入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此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和竣工扫尾工程,视情纳入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其中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片派遣或聘任;网格员由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人担任;管理员由项目建设单位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人担任。
三是认真履行“三员”工作职责。建设工程项目“三员”主要职责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基本消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四是强化“三员”现场管理措施。“三员”现场管理可采取实时监控与驻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抽查,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和解决问题。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作业开始至结束,现场“三员”实行轮班倒,保证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进驻和撤离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时间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五是切实加强对“三员”的监督管理。现场“三员”巡查和驻地时不得增加施工单位的负担,不得干扰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严格实行“三员”周考核制度。由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问题较重的网格员和管理员,依法追究所在项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对所在项目监督员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建立现场“三员”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建设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布现场“三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