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13 10:10 来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

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豫建法〔2017〕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7〕5号)要求,全面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逐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效改善,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7年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强力推进年”,各单位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7〕6号)要求,结合近两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省厅将对原《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进行全面修订,公布后,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二)健全行政执法规范。一是各单位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结合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情况,评选3-5个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供所辖区域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参考,并在6月底前向省厅推荐1-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省厅将结合实际适时予以推广。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今年省厅将在10月份开展城建、房产方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大力推广以案释法、案例指导制度,评选一批优秀案卷,充分发挥优秀执法案卷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探索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指导条件成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稳妥推广实施。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合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各单位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规定的备案审查范围、程序及处理措施,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定期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坚持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以“规范执法”为主题,结合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教学、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各单位要分级、分层次做好学习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五)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注重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择优向省厅推荐所培育的示范点,省厅将9月初组织检查验收,择优向省政府推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各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事项,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要加强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落实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落实。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及时总结、沟通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跟踪整体推进情况,巩固已见成效的做法,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7年6月12日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