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法治意识和规划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管理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我局制定了《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听证工作规定(试行)》,主要对听证公示(公告)、听证会组织、意见反馈、卷宗查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规划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让规划审批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规划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便于人民群众监督我局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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