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脱贫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导部门,市住建局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实责任主体。每年改造任务正式下达后,我局就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会议扩大至乡镇。明确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各地对照任务清单,卡紧节点,倒排工期,逐村逐户抓好推进,每周上报工作进度。同时,我局还利用QQ群、微信群、电话问询等方法,紧盯进度,及时督促和解决各县(市、区)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游播、报纸、板报、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基本政策、危改对象、工作流程、农房安全、建房技术、建筑节能。特别对危改对象必须符合的“三最”条件做了重要的宣传,让老百姓明白危房改造政策针对的范围、人群,而不是任何人只要建房就能享受的普惠政策。
三是精准选取对象。危改补助对象选不准,很容易把好事变坏事。为此,在补助对象的审核上,我们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批等认定程序,按照“四评议两公开”精准选取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补助金额,公示的有关材料要存入农户纸质档案。坚决遏制认定补助对象资格时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骗取资格、人情交易、公示走过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排名,编发工作通报,表扬先进,激励落后。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及时约谈属地政府责任领导。特别是去年,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活动,对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回头看”,先后12次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入户实地查看、暗访,针对查出的问题逐一督导整改。
五是从细从严验收。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提高检查频次,坚决取消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超面积、工程质量不达标、不按标准建设、人情户等不合格农户的危改资格。严格实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禁止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补助资金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行为。积极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资料,确保各类信息相一致,避免档案信息不完整、照片弄虚作假、现场公示照片不真实、身份证号码重复等问题存在。
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截至目前,全市先后10余万贫困人口告别原来的破旧危房,住上了安全房。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市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086户,拨付中央补助资金2.06亿元,涉及7.5万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