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局规划二中队灵活运用行政约谈方式,以法律触动和情理感动,成功促使一违建当事人自觉拆除违法建设。
2017年1月1日,执法局规划二中队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育英街下段东侧16号院门口放置一整体吊装临时活动板房,东西长7.5米,南北长2.5米,面积18.75平方米,经调查,系张某未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放置。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讲明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违法建设的影响和后果,依法依程序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文书,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月28日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文书,责令当事人自觉拆除消除影响。案件调查中,规划二中队了解到该违建的形成涉及上世纪九十年代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遭受损失,积极联合新华办灵活运用行政约谈方式,多次进行单位约谈、上门约谈、现场约谈、多部门联合约谈。约谈中,执法人员一方面详尽明了的阐述违法建设的危害、影响及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法律层面对当事人予以深度警醒和触动,另一方面,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唠唠家长里短,说说世事变迁,共同感受巩义的城市发展,在情感层面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和融化。
通过一系列的行政约谈和努力工作,近日,当事人已将该临时活动板房进行了自行拆除,同时也使当事人形成了从最初的不懂法到懂法,从懂法到依法,从不了解行政执法到了解行政执法,从了解行政执法到支持行政执法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