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真)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出行,贯彻文明交通精神,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升我市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永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全市交通路口做了文明标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车让行人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将“礼让行人”四个字分别喷在了停车等待区和人行道旁,提示一些喜欢开霸道车、遇到行人不减速的驾驶员以警示。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道路上,遇见行人穿过人行道,也应当避让。永城市综合执法局在人行道上也用红色的漆做了覆盖,主要是为了使市民都能够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人让人让出一片温情,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愿所有机动车主都应该文明驾驶,作为行人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树立文明意识,只有人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关爱生命,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