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固始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动态监管,提高对建筑工程的综合管控水平,确保完成省厅县政府下达的环境目标任务,日前,固始住建局向县内各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发出通知,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必须安装扬尘防治监控系统:
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要求,本县行政区内新开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016年12月底以前开工,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是项目,截止《通知》下达之日,施工进度不足50%或距离该工程验收时间超过6个月的项目。
3.本县行政区其他重点建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鼓励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装扬尘治理监控系统。
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开工符合扬尘防治监控系统要求安装范围的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控系统安装验收不合格的,视为现场踏勘不合格,不得开工建设。在建工程符合安装范围,本通知下达之日起,2017年3月31日扬尘污染防治监控系统未安装合格的,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处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给予上限10万元经济处罚,暂停办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种建设手续3个月的处理。
(固始住建局: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