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4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文转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个(含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要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强化保障作用。2016年,市委、市政府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出台了《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年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度,保障民生安居。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低标准进入、逐步到位”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三是建立联动机制。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工作。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列入年度督查内容,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将会同财政、人行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