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行政执法局立足自身职能,创新推行行政指导、规范化执法、跟踪评查等多种方式,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政务形象。
深入推进行政指导。该局在执法管理工作中,综合运用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8种行政指导方式,告知管理对象当事人怎么做,才能避免被处罚,同时在对违规当事人进行处罚前,督促其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放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损失。如:在户外广告、门头标牌审批备案工作中,通过《行政指导意见书》及“温馨提示卡”,事前告知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审批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方便群众办事;在“三包五不准”责任制落实工作中,通过组建的27个“商户微信群”,发布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提示、引导等方式,提升商户守法意识;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引入行政约谈机制,处罚前通过约谈,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违法后果及承担的相应责任,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从而自觉停止违法行为,减少执法抵触,化解矛盾冲突。
扎实推进规范化执法。一是严格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执法队伍中各执法主体的职责进行了分解量化,对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进行了界定,全面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法律文书逐一审核,有效杜绝了裁量标准执行不到位、把握不到位,确保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过相当。三是坚持执法过程全纪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认真落实跟踪评查。在重大案件处置方面,引入回访制度,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机构及人员是否主动开展行政指导、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进行调查、监督,以此保证对重大案件的执行操作依法规范。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行政指导120余次,行政约谈30余次,重大案件行政回访12次,通过指导使当事人自觉停止违法行为40余起,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