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周口市规划局在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中,实施八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市城乡规划系统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公共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公共法律,尤其是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等,推动全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对《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标准化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解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五是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格规划建设管理,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区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六是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是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法规转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全市城乡规划系统要开展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全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作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规划系统和广大群众的互动沟通。八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系统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