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口市规划局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受到法院领导的好评。一是规划局机关相关负责人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分局负责人会议,共同研究有关行政诉讼案件,找准问题。二是根据业务情况,理顺规划公示,审批,批后管理各个环节主要症结,对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进行讨论。三是在行政应诉工作中,主动与两级法院进行沟通,依法积极应诉,认真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四是规划局机关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接受法律再教育,再提高。
通联:河南省周口市规划局 何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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