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档次和质量,提升市容市貌,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市行政执法局依据“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汝政办〔2016〕237号文件的要求,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统一指挥,充分动员
成立汝州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局长朱万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同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心聚力打一场城市形象提升的攻坚战。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全面排查我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且已办理法定审批手续的,可以继续使用;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者设置期满未续批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依法收回。
三、鼓励自拆,多措并举
通过与我市14家广告公司召开碰头会、逐一走访排查、签订自拆保证书等方式,引导广告公司自行拆除未审批及审批过期的违规广告。同时结合户外广告违法现状和违法当事人整改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逾期未拆除或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截止3月19日,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已累计拆除大型跨街广告101座、楼顶与墙体广告41处。
四、限期整改,从严治理
对排查出的予以保留的户外广告,审核其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等方面的设置技术标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拆除义务的广告公司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仍不拆除的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拆除。第一批自拆工作结束后,加强对大型墙体广告、楼顶广告、路灯灯杆广告、一店多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利用自拆、助拆和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方法,将严重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老旧过期的户外广告彻底整治,逐步清理、消除我市全部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
五、标本兼治,确保长效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每个阶段的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确保整治效果。同时严格审批流程,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我市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确保“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展开。(高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