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是一座具有2560余年建邑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名人辈出,史称“八邑名都、中吴要辅”。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名城保护工作,完成了前后北岸、青果巷、南市河三片历史文化街保护规划,划定了街区保护范围,稳步推进街区保护整治工作。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5.8公顷,已完成保护修缮工程;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12.6公顷,街区保护修缮实施工程已完成70%;南市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2.5公顷,已将保护修缮工程列入实施计划。
常州市近年来不断加大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力度,开展了历史建筑的认定、普查、规划编制、测绘等一系列工作。
一、制定历史建筑认定的法规和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依据国家和省的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常州市市区历史建筑认定办法》,于2008年10月9日由市政府颁布施行。
《办法》界定了历史建筑的定义,提出了历史建筑评估标准:以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审美价值为准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列入历史建筑名录:①建筑类型、建筑样式、工程技术和施工工艺等具有特色或者研究价值的;②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③著名人物的故居、旧居和纪念地;④其他反映地域建筑特点或者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特点的;⑤在本市各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建(构)筑物;⑥其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
同时,《办法》亦规定了历史建筑的认定程序:①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普查情况,提出历史建筑的初步名录;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文物、房产、建筑、历史、档案等方面的专家,根据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提出评估意见;③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拟定历史建筑建议名录;④历史建筑建议名录经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
2017年6月1日将颁布实施的《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纳入到常州地方立法保护体系中,进一步确立历史建筑保护的刚性。
二、不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
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常州市于2008年开始对常州市区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普查。
整个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常州市区中心区范围,具体范围为东至白家桥、南至中吴大道、西至长江路、北至沪宁铁路,普查用地面积约27平方公里。结合第一阶段的普查成果,经专家综合评估和社会公示,常州市政府于2008年12月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33处)。
第二阶段历史建筑普查的范围为常州市区主城区,东、南分别至沿江高速公路,西至常泰高速公路,北至沪宁高速公路,普查用地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包括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及武进区部分乡镇。经过专家评估,确定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15处),于2011年2月经市政府公布。
第三阶段历史建筑普查的范围为常州市区行政范围,普查用地面积约1872平方公里,于2013年12月完成,经评估确定了第三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178处),于2013年9月经市政府公布。
截止目前,常州市区共分三批公布了226处历史建筑。
三、积极开展历史建筑的规划研究、编制与建档
一是积极开展《常州市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及保护策略研究》。为了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管理,规范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改造,保障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常州市联合东南大学规划建筑学院完成了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及保护策略专项研究,主要对历史建筑的分类,修缮基本程序及要求,风貌及周边环境的保护,房屋屋面、墙体、地基基础、楼地面、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的修缮标准,房屋使用功能,市政设施、供暖、节能、抗震、消防的改造标准及修缮材料的选用标准等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开展《常州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规划从历史建筑分类、评估标准建立、保护范围划定、保护利用建议等四个方面研究,对常州市区第一批33处公布的历史建筑进行分类,建立常州市历史建筑评估体系,确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和划定方法,从而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利用方法和建议,为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和修缮提供依据。
三是不断完善历史建筑的建档工作。按照相关的规定,常州市及时开展了历史建筑的建档工作,把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规划编制、现状照片、测绘资料等相关资料全部入档,基本做到公布一批,及时建档一批。
四、逐步推进《常州市区历史建筑的测绘》
为了让历史建筑有“数”可依,有“图”可查,2016年常州市着手对市区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测绘,计划用3年时间、分三批完成历史建筑测绘,力求使历史建筑的档案“活起来”。2016年10月,完成了第一期的历史建筑测绘工作,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以及焦溪历史文化名村内的89处历史建筑片区。二期测绘将于今年启动,主要是对孟河历史文化名镇、杨桥历史文化名村以及雪堰镇等古镇、古村落、老街等的历史建筑进行测绘,约70余处;剩下的将于2018年全部测完。通过测绘并绘制了图集,健全了文档资料,建立起历史建筑的“基因库”,为历史建筑的规划编研和保护利用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及技术支持。
五、建立包含历史建筑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
2015年,为了统筹名城保护与城乡规划工作,常州市组织常州测绘院、常州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研究开发了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数据库,将名城保护的各种要素纳入到名城数据库中,并与城乡规划的图文办公系统进行了有机对接,直接对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等进行预警,同时建立了数据动态更新的机制,从而在源头上保障历史建筑的保护。
六、精心组织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
目前,历史建筑暂园遗址已修缮完成并对外开放;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内多处历史建筑、孟河历史文化名镇、焦溪历史文化名村内的多处历史建筑已编制了保护修缮方案,并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修缮。
常州市规划局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