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北京四类项目被规定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

时间:2017-03-19 09: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月15日起,北京市有四类项目被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

  第一类是,新纳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第二类是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第三类是,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北京市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第四类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北京市人民政府在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以上四种项目应该采用装配式建筑。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规定: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标准。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项目,其装配率应不低于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此外,《实施意见》提出目标: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IM中心项目经理路尧表示:“BIM与装配式建筑技术都是房地产未来的主流技术,BIM+装配式的叠加效应会给房企带来更大的收益。装配式建筑的核心是集成,BIM技术是集成的手段,串联起设计、生产、施工、装修和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于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为装配式建筑设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避免传统的二维设计容易出现问题,实现设计三维表达,减少图纸量,有效解决专业间、预制构件间可能出现的碰撞问题。”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苗乐如亦表示:“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等是未来建筑领域重点关注的项目,不过,还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BIM的推广和应用也是非常不错的。”(有修改)

摘自 中国房地产网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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