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1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杨红玉等677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第二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9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