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17]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北京中立联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五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