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政府于近日确定了全区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今年,我区计划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5.3423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4万套,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40户。
去年我区完成了中央、自治区下达的6.35万套的棚改开工改造任务,累计完成投资83.23亿元。全区11个市县100%实现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有效化解了库存商品住房1.44万套共150万平方米。在今年棚改计划中,我区将在去年实现棚改货币化安置50%目标基础上达到70%,有条件的市县区力争达到100%;实现公共租赁累计实物配租176000套。
今年,我区将把棚户区开工率、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住房分配入住率、基本建成率和租赁补贴发放率全部纳入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范畴。自治区要求各地9月底前全部开工,2014年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要100%达到竣工交付使用标准,并于今年10月底全部分配入住。
目前,我区已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指标6004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15亿元已列入年度预算,以全力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有修改)
摘自 《新消息报》 2017.03.13 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