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增强城市建管能力,我市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一批可示范、可借鉴、可推广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问题,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我市将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梳理各类地下管线,结合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管廊建设区域和布局、管线种类等;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杆线下地等统筹建设,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建立多元化融资模式。
我市将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推动PPP模式作为综合管廊建设主要融资渠道;将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列入全市重点PPP储备项目库,通过特许经营、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发行债券等方式,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信贷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同时,向社会资本公开推介,优先鼓励管廊管理单位与管线产权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
建九龙湖新城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我市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统筹安排;对于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重点推进九龙湖新城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先行先试,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并结合实际运营,分析利弊,进一步优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的模式。
为强化工程质量,我市将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创新,鼓励采用新型建材、新工艺进行施工,鼓励推广预制拼装技术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
我市将严格入廊管理,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协调、引导和鼓励相关单位使用地下综合管廊,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发挥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
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内预留管线位置的,各管线必须统一进入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部门不再安排管廊以外的位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施工许可证审批,道路主管部门不予道路挖掘许可审批;已建成使用的既有管线,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内。我市将加大地下综合管廊的入廊执法力度,保障地下综合管廊的可持续发展。
摘自 《南昌日报》 2017.03.03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