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
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河南省建设
五一巾帼奖的通知
豫建〔2017〕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工会: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女职工紧紧围绕住建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推动全省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进一步激励全省住建系统广大女职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2017年国际劳动节前,表彰一批为我省住建系统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状10个,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章10个。
(二)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岗30个,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30个。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工会可分别推荐1个河南省建设五一标兵岗和1名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
30个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岗和30名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从全省推荐名额中评选产生。
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状和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章从评选的30个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岗和30名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科室、班组、项目部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标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建设生产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四)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
(五)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状和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章的推荐和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艰苦行业,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市级以上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三) 评选表彰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和女农民工。
(四)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未组建工会,未签订集体合同,没有签订或未按时续签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五)拟申报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状、奖章的集体和个人,请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认真做好各项表格填写工作。请认真填写各项登记表,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标兵岗、标兵登记表均一式2份,用A4纸打印填写,并逐级加盖公章。
(七)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登记表、事迹材料一并上报河南省建设工会。
电子邮箱:hnsjstjsgh@163.com
联系电话:0371-68080873
联系人:曹华凌
附件:1.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状和标兵岗登记表
2.河南省建设五一巾帼奖章和标兵登记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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