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27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公布今年关于大气污染、土壤环境、城乡环境、违法建筑、城镇河湖及山林湿地等六项专项整治和修复保护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作,力促“美丽海南”建设提质增效。
有着得天独厚生态资源优势的海南省,近年来坚持“生态立省”战略,以建设海南人的幸福家园、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和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为发展目标。为保护受到污染的绿水青山,海南省持续开展对违法建筑泛滥、海岸带及河湖污染等整治行动。其中近三年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657万平方米,腾出土地6700亩,防控违建184万平方米;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6%;全省重点整治的64个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中,已有27个达到治理目标,水质达标率从4.7%提高到42.2%;海南省去年完成林业生态修复及恢复面积11.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0.78%;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4%,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省耕地土壤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例保持在81%以上。
但目前海南城市新开发片区道路两旁、城乡结合部仍存在严重的违法建设,乡村违建防控工作亟待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分布不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缓慢;受台风损毁林地未得到完全恢复,因采矿造成的山体裸露问题严重,全省空气质量下降隐患较大,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根据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公布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海南省仍有29条内河(湖)被列入黑臭水体名单,2016年全年水质监测数据显示,64个重点治理水体中仍有16个断面水质没有改善,有4个断面水质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变差。
为进一步整治这些影响“美丽海南”的问题,海南省公布了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2017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措施。如违法建筑整治方面,全省今年拆违350万平方米,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年底每个市县至少有30%乡镇(街道)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乡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基本消除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所有新建、改建的农村住宅均要配套建设达标带三级化粪池的卫生厕所。在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治理方面和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以及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以及湿地保护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在此次会议上,海南省还公布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标准,到2017年底建成不少于7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19年底则达到1000个,同时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示范村和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度假景区。
海南省省长刘赐贵在电话会议上表示,不能把污染、违建和脏乱差带到小康社会。通过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建设“美丽海南”,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使海南青山更绿、海水更蓝、沙滩更美、空气更清新”的嘱托。
摘自 新华社 2017.02.28 记者 凌广志 代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