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局信息中心,指定2名同志专职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工作。局属15个单位、机关19个科室也都确定了1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收集上传各类信息资料。同时,我们还通过公开培训、以会代训、电话指导等形式,对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二是建好平台,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累计投入70余万元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单位门户网站——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6个二级栏目。结合业务工作,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设立了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网上咨询等7个服务类栏目。严格按照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受理机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方便服务对象。对各类公开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及时梳理整合成相关主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在网站上予以展现,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建设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21974条,发布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1230条。
三是统筹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本着让群众“少跑一段路程,少走一道程序,少等一段时间”的要求,按照“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网民留言、热线电话等诸多群众关切的问题,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集中公开回复。积极推进在线办事、网上咨询等工作,加强网上互动交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仅201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5件,办理市长热线263条,办理网民留言131件,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
四是规范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依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公开信息的审核重点和审核责任人,实行“四步审核”制,即制作信息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由所在科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再由信息中心复审后报局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审核,由信息中心备案留底依法公开信息。制定完善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五是严格考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内容,规定:局机关各科室每月上报政务公开信息不少于6条,局属各单位每月上报政务公开信息不少于5条。在局每月办公会上,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并将通报讲评印发至局属各单位(科室),年终进行统计汇总和排名通报,并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