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一是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督导组,制定《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方案》,抽调三名班子成员分包三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是立即对市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蹲工地、盯项目、促整改,一个项目一销号,直到符合标准。
三是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密度,每日抽查、每周例查、每月普查,编制密集的巡查网络。
四是对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扬尘防止不力的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取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资格,直至清出商丘市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