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素质,打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队伍新形象,今年以来,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从四个方面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队员执法行为,树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队伍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一是严肃落实各种工作制度。结合该局以文件形式下发的《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章制度》,重点强调考勤纪律及请销假制度,对上班期间饮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处罚程序的实施意见》,对执法文书使用、执法案件审批和案件归档进行相对集中管理。
二是硬起手腕抓队容风纪。对照《河南省城建监察规定》,要求执法队员着装整齐,标志齐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用语,对待管理相对人态度要和蔼,严防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车辆的管理。加强执法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对驾驶执法车辆人员安全驾驶做了具体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原则,落实到个人。由局督查室不定期督查,严禁公车私用,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是重视队伍团结协作。结合该局组织的“创先争优”等活动,积极开展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员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奉献意识,不允许任何工作人员因为自己的言行影响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队伍形象,用心打造“人文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住房和城乡建设、和谐住房和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