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任体系。各单位在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把法定职权逐项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严格依法确定执法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做到权力清楚,责任明晰。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市局将适时开展规划执法方面的案卷评查活动。四是强化层级监督。采取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