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规划局普法责任制工作有“特色”

时间:2016-04-13 00:00 来源:周口市规划局

今年以来,周口市规划局在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突出特色,探索新路,普法责任制工作全面展开。

突出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法治实践全过程。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责任。三是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常态化宣传,突出特殊时段主题宣传。

明确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局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四次;建立健全公务员学习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本部门(系统)专业法讲座或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评价和任免、晋升、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充分利用本单位办事窗口,增设法治宣传设施、放置法治宣传资料,面向全社会开展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积极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各类专项行动,探索完善专项法治宣传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四是全面推动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周口市规划局网站上宣传普法责任制工作。二是开展局领导班子法律法规授课活动,围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局班子成员人人讲课。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等,通过设立咨询台、标语、座谈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及时调整领导组成员,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全局,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大经费保障、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对照年度计划,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加强考核,严格跟踪问效。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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