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出台《许昌市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市民群众发现许昌县、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地、待建空地、道路施工、渣土车、各类堆场等存在的扬尘污染和主城区有烟烧烤、在城市禁燃区加工销售煤炭等违法行为,均可拨打许昌市数字化城管中心12319热线投诉,或者通过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的微信平台、许昌一点通进行投诉,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举报人将获得50元或100元的奖励。
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位置、主要违法事实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有协助查明违法行为的义务,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人自收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因举报人改变联系方式,在规定日期内联系不到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