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固始县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固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治理的范围是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县所有的拆迁工地,全县所有的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企业。整治时间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整治内容是: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房屋拆迁扬尘专项整治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突出抓好重点时期的扬尘治理,特别是做好春季干旱,夏季高温季节,风高物燥日期的扬尘防治工作,强化重点时段扬尘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建管,质监,安监,拆迁,创卫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或轮回督导,曝光处罚各类严重扬尘污染行为,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体系。对于工作不力,扬尘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