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高度,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城管局作为创建工作成员单位之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聚焦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辉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区城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局领导班子每周至少3次现场督导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二是每周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通报督导情况,听取市政、园林、环卫、城管等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三是局属各二级机构每天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督导,强化内部监督,抓好自身目标任务落实。四是定期督导各区责任区域、责任路段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及督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明确任务,突出创建工作重点。对该局承担的创建任务,围绕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标准,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建立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奖励问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等直接关系城市外在形象的重点工作进行及时整治和完善。截止目前,共补栽苗木34万株,改造绿化带端口107处、5000平方米;人民公园、周口公园、滨河公园、和谐公园共种植荷花3000平米、草坪6.2万平米;填补道路坑槽4000多平米,维修路灯316盏,更换雨水篦、窨井盖263块,维修、改造污水管网2000多米。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小广告、门头牌匾、绿化美化、市场秩序”“六项”集中治理活动,共清理乱建临时房(棚)134处、占道摊点620处、出店经营127户;收缴灯箱招牌628个,清除小广告3500多处;规范烧烤摊点139个,更换无烟环保设备114套;清理积存垃圾1000余方。特别是示范路、严管街,坚持每周1次集中治理活动、每天至少4次集中巡查。
四是强化措施、营造创建氛围。为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协调会、现场督办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公益广告的设置力度。目前,中心城区共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200余块,其中大型楼体广告30块,高塔广告7块,南高速天桥广告2块,周商大道花带内广告102块,五一广场、人民公园、周口公园、和谐公园公益广告73块,灯杆公益公益广告20个,七一路出租车招手站公益广告16块,阅报栏公益广告37块。同时,我们还督促各区利用宣传车、宣传条幅、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