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许昌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局党委会审定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工作程序》的工作流程,结合近期工作情况,起草了《规划编制方案审查程序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于5月4日通过局党委会审定并正式实施。《工作细则》是在前期规划报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三维建模、规划公示的新要求,广泛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将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批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分局、技术审查室、编审科、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限定了各步骤的完成时限。《工作细则》的实施推动了规划方案报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梳理方案报批的资料要件。在前期规划方案编制阶段,明确了分局的工作职责,要求将规划报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并积极主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二是明确三维建模技术标准。为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建设项目规划报批工作引入了三维模型辅助决策系统,《工作细则》中明确了三维建模技术标准,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提高了规划方案编制质量。
三是简化规划方案报批程序。在确保规划方案科学规范的前提下,在审查过程中可以通过规划系统内部对接解决的问题,促进办事部门相互衔接,变“项目单位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并不断提升完善,推动建设项目规划报批工作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