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省、县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落实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成立了建筑扬尘综合治理工作组,由毛斌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鹿政文〔2016〕39号(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办〔2016〕7号(中共鹿邑县委办公室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制订了鹿建〔2016〕15号(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方案)提出了建筑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即工地路面硬化率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围挡率百分之百、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百分之百、非施工区域裸土覆盖率百分之百、拆除工程(非爆破拆除)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率百分之百、建设工地绿化率百分之百。
三是严格落实,根据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对施工企业监管,督导施工企业在施工中采取路面硬化、砌筑围挡墙、车辆冲洗、路面定时洒水、裸土堆土覆盖、绿化等降尘防尘措施。
该局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等工作方式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建筑扬尘污染,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