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探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发挥公积金保民生、稳增长、去库存的作用。今年年初,中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出台了《焦作市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务工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16〕22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务工农民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等各项惠民政策,中心并为农民工缴存、贷款等相关手续开通绿色通道。
至文件下发至今不到两个月的时间,493个行政村在我中心开设了村级账户,847名务工农民通过自主缴存自主建立了公积金账户。其中,已有190名农民工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了自己的住房梦。1-6月,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3942万元,提取公积金84756万元。其中,为务工农民发放贷款4138.7万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4.99%;资金使用率96.83%,极大的促进了该市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