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新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对土地平整工作开展情况、安置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等项工作进行了表决,并就城市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举行了专题询问。
会上,县城乡规划局就县城区各项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就下步城区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位)规划建设等群众较为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汇报中提出:一是将进一步加大城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编制工作,在加快城区道路(含停车设施)、公共交通等12个专项报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市容环卫等8个专项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使城市各类基础设施有规可依。二是结合城市提升工程和旧城改造,加快老城区控规编制,根据专项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点、科学建设,进一步对公厕、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方便群众生活。三是对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行预先审核制,要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按规范标准配建停车场、停车位、便民商业网点、卫生所、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并以此做为审批的重要内容在项目修规上明确标注。四是结合城区实际,将临近主干道路、有条件的闲置空地科学合理规划增加成停车场站,并提倡各单位办公区对外开放,允许社会车辆停放,解决城区“停车难”的问题。五是进一步优化城区路网结构,积极构建高密度、窄马路的道路体系;与交通部门结合,合理规划设置城区公交站点,不断扩大公共交通的覆盖面和密度;结合当前该县实行的城乡公交车不进城的相关规定,计划在城区近郊区合理规划四个城乡公交车停车换乘点,并在换乘点附近规划停车场,便于乡镇进城车辆停放,通过城市公交有效分流、化解进城车辆和人员,减少城区交通压力。六是建立健全规划巡查、批后监管、规划放验线、规划核实验收等制度,切实抓好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对于凡不按规划审批内容配建停车位、商业服务设施、环卫设施的,坚决不予规划验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等单位负责人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该县城市建设管理作了汇报。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要切实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引领和统筹,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强化部门沟通、落实专项规划,合理谋划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城市管理,全面巩固创卫工作成果;要强化人大对规划实施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该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