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试运行】

时间:2015-01-13 11:21 来源:河南建设信息网


    办理机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四楼405室
    联系人:王贺轩、胡智慧、孙东梅

    联系电话:0371-66255529
    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说明附后),并向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核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4.准予行政许可的,政务服务大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受理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
    材料明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
    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9、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5、6项所列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备注: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的操作说明
    一、登陆厅网站(http://www.hnjs.gov.cn)后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出现“厅电子政务平台企业服务登陆”页面。
    二、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注册”,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后点击“下一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点“保存”,提示“保存数据成功”,等待申请信息生效;若出现问题,请咨询0371-68085711
    三、网上申报:注册后1个工作日,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后点击“事项申请”,依次点击相应事项、具体分类后面的“申办”,填写详细的事项名称和事项等级,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提示“保存数据成功”并出现带条形码的“厅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系统申请表”,打印,网上申报就提交成功了。
    四、准备报送材料:将相关申请表和材料连同带条形码的网上办事系统申请表,报地市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不需初审的直报厅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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