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

时间:2015-01-13 11:15 来源:河南建设信息网


    办理机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四楼405室
    联系人:刘秀丽
    联系电话:0371-66255529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说明附后),并向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行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核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厅勘察设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厅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4.准予行政许可的,政务服务大厅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受理条件: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材料明细: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含企业基本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新核定企业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新核定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6、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新核定企业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7、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一年以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8、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工程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任意一项相关资料复印件(申请升级、延续的企业提供);
    9、资质要求的企业技术设备应提供购物发票复印件(申请工程勘查资质的企业提供)。
      
    备注: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的操作说明
    一、登陆厅网站(http://www.hnjs.gov.cn)后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出现“厅电子政务平台企业服务登陆”页面。
    二、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注册”,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后点击“下一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点“保存”,提示“保存数据成功”,等待申请信息生效;若出现问题,请咨询0371-68085711
    三、网上申报:注册后1个工作日,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后点击“事项申请”,依次点击相应事项、具体分类后面的“申办”,填写详细的事项名称和事项等级,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提示“保存数据成功”并出现带条形码的“厅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系统申请表”,打印,网上申报就提交成功了。
    四、准备报送材料:将相关申请表和材料连同带条形码的网上办事系统申请表,报地市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不需初审的直报厅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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