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建设法规>详情
发布机构: 建设综合类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8号分 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1日 发布机构:建设综合类 点击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6年1月1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在相应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城市、镇总体规划服务以外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资质证书中注明‘城市、镇总体规划服务除外。’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附件下载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