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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多年信访,今朝终于息诉罢访 我厅成功调解一起“老信访”案件
时间:2016-07-26 00:00 来源:设计处  点击数: 

日前,在反复调查研究和细致工作的基础上,经耐心劝说,我厅成功调解一起长达30年的信访案件。

河南省化工设计院退休职工张长新多年来不断到厅机关有关处室反映原河南省化工设计院1986年7月对他进行处分存在争议的问题。经了解,张长新就当年被处分的问题曾长期多次上访、上告,该案件曾经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裁定驳回。原河南省化工设计院主管部门—河南省石油化工厅及河南省建设厅两个主管部门及各级信访部门都认真办理过其案件。2005年,河南省建设厅责成河南省化工设计院就张长新反映的问题专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形式通知了张长新本人;2006年8月,河南省建设厅信访办针对张长新反映的问题作出不予受理告知单(豫建信〔2006〕3号)。尽管各级都有处理结果,但张长新长期仍不断上访,要求给予平反。2014、2015连续两年到厅机关反映其诉求。

近日,张长新再一次来到厅机关,反应其诉求。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会同省化工设计院指派专人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并做好协调解决工作。设计处及省化工设计院有关人员认真听取了张长新的诉求,细致分析了有关情况,耐心地从历年的处理原因、处理结果,国家有关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以及每个涉及此事的主要当事人当前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讲解,并帮助张长新权衡了有关利弊。同时,要求省化工设计院党支部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拿出解决办法。张长新对此次处理结果感到满意,表示今后不再上访,一起长达30年的信访事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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