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传统村落推荐和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6〕5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乡规划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建村〔2014〕135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6〕22号)等文件要求(以下简称“有关文件”),现就传统村落推荐和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传统村落
推荐传统村落是指推荐列入传统村落名录,包括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和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一)申报基本条件
村落可以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申报,要求形成较早、拥有丰富传统资源与独特价值,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是传统建筑风貌比较完整。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三分之一;
二是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满足以上条件且未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可以同时申报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和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已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可以申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具体评价标准参照《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1)。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初步调查,确定推荐村落。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规划、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部门(以下称“相关部门”)组织实地调查,编制申报材料,并负责网上录入电子信息。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初审并汇总推荐上报;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直接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审核认定省级传统村落、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
(三)申报材料
推荐传统村落必须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
1.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的推荐报告,若单独推荐,推荐报告要明确表达“经商规划、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等部门同意推荐”。
2. 《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2)。其中首页“调查负责单位(盖章)”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负责人”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末页“县级保护意见”由县级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
3. 电子信息录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登录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village.mohurd.gov.cn),录入村落电子信息,内容要和《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一致。
4. 电子幻灯片。内容包括《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精华部分。
(四)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第1、2、4项电子材料,以村落为单位分文件夹编号保存(最外一层文件夹统一命名,名称示例:“申报列入xx名录xx市xx县xx镇xx村”)。其中,第1项:Word文档和盖章的扫描件jpg格式图片;第2项:Word文档和首页、末页盖章的扫描件jpg格式图片;第4项:PPT格式,突出重点内容,40张幻灯片以内。
第3项按要求网上录入。
第2项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保存。
(五)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接到通知后请立即开展此项工作,申报材料制作完毕后请直接上报,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一)申报基本条件
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名录的村落,且已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或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通过审查。
(二)申报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传统村落所在地村委会依据保护发展规划及村民意愿,制定村级项目需求表和实施方案。县、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会同本级规划、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部门(以下称“相关部门”),逐级审定并汇总传统村落项目需求表,制定本级整体实施方案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审核并汇总传统村落项目需求表,制定省级整体实施方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中国传统村落。
(三)申报材料
要严格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或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2. 中国传统村落档案。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制作要求和文档模板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文件名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2号))。其中,首页“立档负责单位”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档负责人”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
3.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整体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2.1)。
4. 项目需求汇总表(见附件2.2)。包括省辖市、县级、乡镇、村落四级项目需求汇总表。
5. 申请文件。包括省辖市、县级、乡镇三级申请文件。申请文件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若单独提出,申请文件要明确表达“经商规划、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等部门同意”。
(四)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第1项一套;第2项一套;第3—5项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电子材料包括:全部第1—5项,以村落为单位分文件夹编号保存(最外一层文件夹统一命名,名称示例:“申报中央资金xx市xx县xx镇xx村”)。其中,第2项:Word文档和首页盖章的扫描件jpg格式图片;第3项:Word文档;第4项:Excel文档;第5项:Word文档和盖章的扫描件jpg格式图片。
(五)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接到通知后请立即开展此项工作,申报材料制作完毕后请直接上报,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村镇建设处 韩文超 0371-68080866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郑州市金水路102号原省建设厅办公楼307号省村镇规划建设协会秘书处 曹磊磊 0371-86568907 hnsczxh@163.com 。
附件:1.1 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
1.2 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
2.1 整体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2.2 项目需求汇总表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