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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12-06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关于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督查考核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6〕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依据省联席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豫城建联办〔2016〕32号)要求,现定于12月12日—23日分别对各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考核,督查考核分组见附件。对各地的具体督察考核时间由各组提前与各地联络员联系。

省住建厅城建处联系人:张 忠 杜慧超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附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分组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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