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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舆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11-25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舆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建办〔2016〕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出版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舆论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16〕86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现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握好政治导向,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好,把改革进步的主流展示好。要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重大政策出台要同步做好新闻宣传解读,不断改进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要不断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回应社会关切。要着力打造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相适应的传播形式多样、传播手段先进、传播能力较强的新闻出版新机制、新平台。

二是创新机制,加强协作,形成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出版工作的合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份内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有关单位,尤其是宣传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创新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到整体工作中,实现业务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统筹部署、有机融合。要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都要选好配齐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对新闻宣传、读书看报等需要的条件给予充分的支持。

三是主动谋划,主动发声,善于借用各类媒体力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善于借用媒体的力量,特别是要发挥行业主流媒体优势和部管、厅管新闻出版单位的优势,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报道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新闻出版单位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出版导向,增强新闻出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新闻出版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

建筑杂志社(原名建设部建设杂志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惟一直属期刊出版直属事业单位,所辖《建筑》杂志(半月刊)和《城乡建设》杂志(半月刊),是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是社会各界获取行业权威资讯的重要渠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城乡建设》杂志的交流使用工作,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能及时学习使用,并充分利用“两刊”总结好本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要加强沟通协作,支持行业主流媒体采访报道,进一步扩大行业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巩固宣传主阵地,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州建设》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主办,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唯一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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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舆论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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