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
印发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
提质工程意见的函
豫建函〔2016〕32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我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研究制定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函告你市(县),请按《意见》要求,抓紧做好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对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王晶 0371-68080856 hnszgl@126.com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李俊峰 0371-66000898 lijunfeng@cdb.cn
附件: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16年11月4日
附 件
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
提质工程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中关于培育发展中小城市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推进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充分发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融资融智优势,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切实提高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大意义
县级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是连接城乡、承上启下的纽带,是现代城镇体系的重要节点,是统筹城乡发展、吸纳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目前,我省县级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服务滞后,产业支撑力较弱,产城融合不紧密,规划建设水平不高,生态环境较差,综合竞争力不强。通过开发性金融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力,促进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充分发挥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把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开发性金融“十三五”期间重点业务领域,探索研究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新机制,努力保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融资需求,服务河南省发展战略。全省各县(市)要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重点合作银行,加强合作,增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支持重点
(一)目标任务。在三到五年内通过融资推动,完善县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创新,统筹县城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地上和地下基础设施改造,提高县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资源集约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带动产业发展,推动一批县级城市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支持重点。一是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引领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新型城镇化建设主力银行作用,运用好国务院赋予国开行的棚户区专项贷款政策,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全面推动县域城镇化质量和内涵的提升。二是积极支持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公共配套建设。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缓解交通拥堵。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城市管网建设,加强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加强支持生态修复,保护城市山脉、河流、植被等各类自然特色;加强支持园林绿化建设;加强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强化城市环卫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四是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的集中连片整体改造与开发建设;加强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校安工程、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文化场馆等项目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建立政府、市场协同配合投融资机制,继续发挥各级投融资平台对重点项目的支持作用,突出开发性金融的资金引领导向,通过PPP、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资金引导、开发性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实施、市场化主体参与”的“四位一体”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模式。
(二)规划先行,分类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严格实施,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运用开发性金融规划先行理念,配合各级政府编制高水平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融资规划,按照梯次推进的原则选择首批试点县(市)开展项目融资规划和机制建设,根据项目分类,设计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融资模式,推进项目实施。
(三)突出重点,专项支持。充分发挥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软贷款回收再贷和中长期贷款的专项规模、专项政策的引领作用,将支持棚户区改造政策贷款作为支持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切入点和民生领域关注点。充分利用开发银行支持扶贫开发重点领域的信贷政策,积极争取海绵城市专项资金、地下综合管廊PSL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国开发展基金等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的资金投放力度。
(四)产城互动,完善功能。坚持以产促城、以城承产的原则,推进产城互动,紧紧围绕供给侧改革,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突出地域特点、资源禀赋、产业特色,注重实效,形成产业集聚、人口转移、就业增加、产城互动、设施完善的良性发展格局,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
(五)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按照梯次推进的原则选择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首批试点县(市),优先选择各种规划已经批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且有资金需求的县(市)项目进行推荐,积极开展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创新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
四、加强融资融资保障
(一)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储备库,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共享项目储备库。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应体现整体打包运作的原则,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各县级城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新区开发、老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加强项目论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创新融资模式。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评审等模式,推动项目落地。一是省级融资平台统贷统还模式。以省级投融资平台统贷为主要模式推动省市县一体化的重大项目建设。发挥省级平台的作用,参照全省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统贷融资支持模式,包装设计系统化、批量化、整体性的重大项目,实行统一评级、统一授信,重点支持县级垃圾污水处理、供排水、综合管廊、生态环境治理等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市带县融资模式。通过加大资本注入和资产整合,进一步转变融资平台的职能、定位,提高市级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推进市辖县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开发,将公益类项目与收益类项目进行集中连片、整体包装设计,推动市级平台在县城旧城区连片改造、特色商业街区、产业聚集区、城市综合体整体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县级平台直贷模式。坚持试点先行,先期选择省直管县、财力较强和合作意愿较强试点县(市),围绕市场机制缺损领域,大胆创新,开展实力较强的县级融资平台支持模式,提升县级平台资金承接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形成标准化、可推广的融资模式。
(三)加强信贷支持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对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给予贷款规模倾斜,优先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同时积极运用借款人和项目自身涉及的资产和权益构建信用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抵押、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合格担保方式。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积极发挥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的协同作用,为项目实施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
五、做好业务对接和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围绕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二)组建专项团队。组建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专项业务推动工作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抽调城建处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抽调规划、评审、风险、客户等处专人参加,建立专项工作推动协调机制,高效配合和推动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工作。
(三)加强项目申报。各县(市)要建立本地区项目储备制度,尽快完成项目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确定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投融资和建设运行模式,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两部门将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推进机制,优先推动申报项目落实。
(四)组织业务推动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展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建设及融资的专题培训工作,邀请相关专家授课讲解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包装、融资方案设计等相关内容,协助各县(市)按期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