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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约谈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6-11-18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召开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

约谈会议的通知

豫建建〔2016〕79号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信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济源市、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今年以来,我省房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连续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采取有效对策,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警示、提高认识,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省厅决定召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约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事故发生地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安全站站长;事故发生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站站长、事故项目安全监督员;有关事故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二、约谈事项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本地区今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经过、原因、整改措施、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本地区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下步工作措施;

(三)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施工、监理企业检讨发言。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 11月22日9:30

地点:郑州市房管局四楼第二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10份),约谈及整改情况将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被约谈省辖市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县主管部门,按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缺席。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厅领导请假。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对下级部门及企业约谈,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附件:被约谈市、县和事故企业名单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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