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
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
制度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
豫建法〔2016〕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豫政法〔2016〕34号)要求,省厅决定近期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是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的公开情况。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的情况。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是从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等方面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落实的情况。
二、调研方式方法和时间
本次调研省厅将结合工作实际,抽选部分单位作为调研对象,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准备,根据省厅提供的调研内容,形成本单位书面情况报告,情况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本部门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于9月2日前以电子档形式报省厅法规处。
联系人:张贵鹏 刘 娜
电 话:0371-680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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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