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对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滑县建安劳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启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的紧急通知
豫建建〔2016〕56号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册地在林州市的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滑县的滑县建安劳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检查活动不予配合,经研究,省厅决定对上述两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启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6年8月5日15:00前。
二、核查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11房间。
三、核查内容
资质标准要求的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各类人员及社保缴纳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被核查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三类人员汇总表》(附件4)、《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记录表》(附件5),企业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近三个月社保发票和人员清单的原件,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近三个月的工伤保险发票和人员清单原件,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以及相应的附件材料一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核查地点。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需单独提供,一式两份;《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需根据企业具有资质情况,逐项填写,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其他附件材料应按“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社保发票及人员清单复印件,三类人员汇总表(附件4),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记录表(附件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工伤保险发票及人员清单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五、核查程序
省厅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当场告知企业核查结果。核查专家和核查企业双方核实结果无误后,在《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签字认可。省厅将依据核查结果对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局抓紧告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动态核查所需资料,按时提交,接受核查。
(二)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直接认定动态核查不合格。逾期不到规定地点提交核查资料的视为动态考核不合格。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
4. 三类人员汇总表
5.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记录表
2016年8月1日